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
3.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本行董事长庄广强、行长王晖东、分管计划财务工作的副行长吴铁军、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王新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楼
本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水平发展为主线,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履职能力现代化、组织生活严肃化、特色引领示范化、党务工作智能化的良好局面。2024年末,本行共有党组织103个,党员1,632名。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以党的思想把方向。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研讨9次。二是以科学决策管大局。持续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研究讨论前置规程,紧紧围绕党中央在经济金融方面的重大部署推进工作,2024年组织召开党委会27次,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35项。三是以统筹各方保落实。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对本行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建设。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课题调研,针对基层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了1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保持本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一是带头提升党性修养。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总行党委书记庄广强为“星耀江南”2024年新员工上好入行第一课,充分提升员工的岗位胜任力和团队凝聚力。二是加强思想阵地建设。以内部读物《连心》为载体,大力宣传党员干部、骨干精英在本行经营管理、业务营销、产品推广、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多维度展示各基层党组织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水平发展的生动实践。三是树立正面先进典型。聚焦一线员工,讲好江南故事,以《江南榜样说》视频形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效应更加广泛。
一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定期汇报、谈心谈话、党务公开等制度,创新开展青年党员演讲比赛、青年创新大赛等组织活动,其中,创新项目“以试点支行创新模式 推动财富管理转型”获得省联社“新质生产力”青年创新大赛三等奖。二是开展经常性党员教育。以红色实境课堂、党建实务培训增强党组织活力,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本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加强统战工作。明确总行党委成员,目的明确、责任到人,发挥科技赋能优势,依托党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总行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四是推动群团工作。以党建带团建,开展“红色基因·薪火相传”红色之旅,组织青年员工重走红色道路、传承红色精神;落实党建带工建要求,2024年取得全省农商行系统职工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二名、“最佳组织奖”的好成绩,获得常州金融系统职工第五届篮球赛冠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制定在本行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地。一是强化原原本本学《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总行党委以“第一议题”学习习重要讲线次,传达中央、省市委、省联社党委等上级重要文件通知11件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其中扩大学习会2次、学习研讨4次,开展党纪教育读书班3场次,参加学习153人次。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警示教育大会、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实况、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干部任前谈话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强化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党委书记讲好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各基层党组织在各类培训班中专门安排《条例》培训课程,加强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教育,同时,在本行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江南金培等网络站点平台及时推送纪律学习内容。
以“数字党建系统”为党建工作提升效能,持续优化党建新闻、党建日程、党员管理、党建共建以及党建引领五大功能模块,做到党建工作功能全覆盖,加快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2024年新增功能点49项,使基层党务工作更规范、便捷、高效,有效实现党建工作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效率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显著提升。
报告期初,本行股本总额为10,115,452,233股,股东总数为7,166名。其中:法人股东855名,股份数为7,669,649,544股,占总股本的75.82%;自然人股东6,311名,股份数为2,445,802,689股,占总股本的24.18%。自然人股东中,外部自然人股东为3,681名,股份数为1,700,533,194股,占总股本的16.81%;内部职工股东为2,630名,股份数为745,269,495股,占总股本的7.37%。
报告期内,经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按5%的比例采取现金股利方式来进行分配,总股本无变化。
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10,115,452,233股,股东总数为7,184名。其中:法人股东837名,股份数为7,655,526,968股,占总股本的75.68%;自然人股东6,347名,股份数为2,459,925,265股,占总股本的24.32%。自然人股东中,外部自然人股东为3,720名,股份数为1,714,868,040股,占总股本的16.95%;内部职工股东为2,627名,股份数为745,057,225股,占总股本的7.37%。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分级审批的管理架构,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职工监事分别由本行董事会、职代会审议决定;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均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年末,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考评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2024年,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目标考核实际得分108.69分。2024年度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发薪酬2325.4万元(含税),除李德森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外,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共领取薪酬160万元(含税)。
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明确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标准包括合规考评指标、风险管理考评指标、经营效益考评指标、发展转型考评指标、社会责任考评指标五部分。
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所组成;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年度津贴由基础津贴、考核津贴和年度履职评价挂钩津贴三部分所组成;本行执行董事、职工监事的薪酬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办法》《员工延期支付薪酬和风险责任金管理办法》执行。
5.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2024年度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发薪酬2325.4万元(含税),其中:直接领取薪酬1646.95万元,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绩效考核薪酬按不少于3年延期支付部分为678.45万元。另本年领取2021年至2023年的延期支付薪酬544.85万元。最终待2024年经营管理考核结果正式公布后再按标准做补差发放。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对象主要参照《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延期支付薪酬和风险责任金管理办法》中相关风险岗位对象执行。
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本行制定了《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考核得分为108.69分。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金局等监督管理的机构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在尊重和保护存款人利益、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充分的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7日在江苏常州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6名,代表股份7,630,601,134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关于本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关于本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提案》《关于本行2023年度利润及股东红利分配方案的提案》等9项提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报告期末,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共有董事14名,其中执行董事4名,分别为庄广强、王晖东、张建军、孙亮;股东董事5名,分别为李德森、徐贵生、茹正伟、吴伟良、吴清平;独立董事5名,分别为林乐芬、陈良华、祝枫、陈志斌、张荷莲。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董事会议10次,其中例会4次,临时会议6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本行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及股东红利分配方案、大额授信、重大关联交易等各类提案86项,听取报告110项。
本行董事会对上述提案形成的决议均严格执行,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2023年度利润分配、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
报告期末,本行第五届监事会共有监事9名,其中职工监事3名,分别为上官小天、吴学文、熊延忠,上官小天为监事长;股东监事3名,分别为鲁培、刘献嵘、姚生娣;外部监事3名,分别为荆钰、孙清、蒋敏。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无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按会议类型分类,4次均为例会;按会议召开方式分类,4次均为现场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监督、年度战略执行监督、董监高履职评价、关联交易管理专项评价、反洗钱履职监督评价、外审机构履职情况监督评价等议题议案30项,涵盖监事会各项法定职责。同时,监事会通过审阅董事会材料,涉及资本规划、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86项决策议题,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
报告期末,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共5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林乐芬(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良华(审计监督委员会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祝枫(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志斌、张荷莲(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024年,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充分的发挥会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不受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本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均能认真参加董事会议,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本行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本行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本行内设机构的设置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遵循流程银行管理要求,形成了前台分层经营、中台集中运营、后台支撑保障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体系。报告期末,总行下设34个一级职能部门。
报告期末,本行下设分支机构共197家,其中一级支行77家(含异地14家),二级支行96家(含异地10家),三级支行24家。
本公司2024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